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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葡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食品被行政处罚

※发布时间:2018-6-1 16:52:33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1月23日发布的处罚决定书(津市场监管青李药罚〔2017〕15号), 天津葡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的食品被行政处罚。

  处罚决定书显示,2017年10月12日当事人在其卖场货架上销售的部分进口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,具体包括优级伏特加1瓶,售价114元每瓶;山下湖伏特加3瓶,售价144元每瓶;白帆伏特加1瓶,售价114元每瓶;特级伏特加1瓶,售价294元每瓶;啤酒20听,售价9.5元每听。至查获止,上述商品均未曾销售,货值总计1144元,无违法所得。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处以罚款,不合格食品。

  2017年10月12日当事人在其卖场货架上销售的部分进口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,具体包括优级伏特加1瓶,售价114元每瓶;山下湖伏特加3瓶,售价144元每瓶;白帆伏特加1瓶,售价114元每瓶;特级伏特加1瓶,售价294元每瓶;啤酒20听,售价9.5元每听。至查获止,上述商品均未曾销售,货值总计1144元,无违法所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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